昨日,省委书记秦光荣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送审稿)》。
常委会指出,打好民营经济发展战役,是省委、省政府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横向比还有很大差距。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发展的希望在民营、活力在民间、动力在民资,云南民营经济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全省上下要紧紧围绕实现“三个发展”的目标,坚持优化环境、放开搞活、抓大扶小、内培外引、创新驱动、集群发展,全力打好民营经济发展战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民营经济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抓,尽快形成配套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在发展要素上更多聚焦民营企业,鼓励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加强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加强督办督查力度,扎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局面。
据了解,《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送审稿)》针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融资难、用地难、审批难、办事难4大突出问题,从拓展民营经济发展、加大民营企业用地支持、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行政服务效率、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财税扶持力度、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发展、推进民营企业开放发展、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破解难题、加快发展的措施,力争到2016年,民营经济增加值达9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高于50%;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60%,年均增长30%以上;力争培育10户年销售额超百亿元企业,5户以上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吸纳从业人员年均增长10%以上;实缴税金翻番,力争达到1000亿元。
记者 谢炜 谭晶纯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