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琼山教育局长被公诉 帮朋友揽工程受贿60000元

2012年07月27日06:16  南海网

  本报海口7月26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李明建)利用职务之便,原琼山教育局局长朱某某与他人合谋,帮助朋友李某承建电教站综合楼、琼山二小教学楼、旧州光明小学教学楼等3项工程,并在其中收受“好处费”。2012年4月,朱某某因涉嫌受贿罪,海口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目前,海口美兰区法院正在对此案进行审理。

  朱某某今年59岁,海口市人,大学文化。2001年3月份,朱某某担任海南省原琼山市教育局局长。2003年1月份,琼山市并入海口市,朱某某改任海口市琼山区教育科技局局长,直至2007年年底提前离职。美兰检察院指控,在担任局长的这7年中,朱某某利用职位之便与好朋友李某勾结,先后在3起教育建制工程中收受贿赂60000元。

  2002年上半年,琼山市教育局下属的电教站建设综合楼,朱某某事先跟电教站站长梁某某打好招呼,将综合楼工程交给其朋友李某承建。在朱、梁的帮助下,李某于2002年4月承揽下了电教站综合楼工程,并予以施工建设。2002年夏天的一天,李某约朱某某在琼山中学门口见面,将好处费2万元送给朱某某。

  同年,琼山市教育局下属的琼山市第二小学要建幼儿园学前班教学楼,朱某某便跟琼山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平打招呼,让其将幼儿园学前班教学楼工程交给其朋友李某承建。2002年9月,李某承揽了这项工程,并于同年某一天在琼山市府城镇玉湖宾馆二楼一包厢内将好处费2万元送给朱某某。

  2006年3月份,朱某某与李某某再次故伎重演,在朱某某的帮助下,李某承揽下了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光明小学的教学楼。2006年底的一天,李某约朱某某在原琼北车管所门口见面,将好处费2万元送给朱某某。

分享到:
  • 新闻北京特大暴雨灾害已致77人遇难
  • 体育刘翔排名退次席 网球李娜首战汉图楚娃
  • 娱乐暮光女承认偷腥 发声明求男友罗伯特原谅
  • 财经公益的异化:气象信息商用吸金动辄数亿
  • 科技联通称WiFi上网终端不设限
  • 博客实拍天津暴雨(图) 天使妈妈救助传旺声明
  • 读书文史观天下:揭秘中越两次南海大对决
  • 教育调查称69%大学毕业生起薪不到2千元
  • 育儿儿童家具新国标8月起实施 微博关注
  • 健康暴雨洪水健康手册 教你吃对橄榄油
  • 女性舒淇冯德伦告吹 爱情一再输给“前科”
  • 尚品解密酒中王者之奢侈香槟 私人飞机不是梦
  • 星座测试爱情致命软肋 12星座辞职榜
  • 收藏海南黄花梨遭疯狂盗伐和高价收购
  • 神舟九号飞船发射升空
  • 穆巴拉克病重
  • 朝鲜将发射卫星
  • 印尼8.5级地震
  • 中菲舰船在黄岩岛对峙
  • 香港特首选举
  • 2012年全国两会
  • 中国工人苏丹遭劫持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