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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攀
因欠债务无力偿还,遂以经商为名在外地骗取玉米销售,并携货款潜逃。经福建省连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兰标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今年67岁的罗兰标欠下2万余元的债务无力偿还,得知在河北地区购买玉米可以不用付定金后,决定到那里以购买玉米的名义骗取玉米销售,套取现金。
2010年12月,罗兰标来到河北省内丘县官庄镇,在张某、胡某等人经营的玉米收购店以购买玉米的名义,要求店主发货到福建省连城县冠豸山火车站。2011年1月1日,张某给罗兰标发了58吨玉米,罗兰标将玉米提走并出售后,携款潜逃。经连城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这58吨玉米价值人民币12.8万元。
(黄建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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