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记者昨日从铜陵市纪委获悉,今年8月1日起,铜陵市将在公务接待中实行“五个严禁”规定,违反规定的单位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昨天下午,铜陵市纪委党风室王主任接受采访时介绍,“五个严禁”具体是指: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一律实行自助餐或简餐,特殊情况午餐确需安排桌餐的,必须向市纪委监察局申请;严禁公款“同城吃请”;严禁公务接待费不按要求公开公示;严禁突破年度公务接待费核定总额;严禁变通或转移公务接待费用。
“此举是为限制公款吃喝现象,推进厉行节约。”王主任介绍说,目前,该市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正在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市纪委处理”,承诺书经公示后报市纪委备案。
据介绍,该市财政、行管、审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分别做好对招待费的日常管理监督、定点接待招标、专项审计检查以及规范公开公示等工作。“正式实行后,我们还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监督检查各单位实行情况。”
王主任介绍说,违反“五个严禁”者,一经查实,将视情分别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党纪政纪处分,相关餐费由当事人自理。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务接待费公开不真实、接待费超过核定总额或转移变通接待费等,作为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并按失真、超出、转移、变通的额度收缴违纪款。凡受处理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洪涛 本报记者 朱春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