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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他喝醉了,他也喝醉了;他开轿车上马路,他骑摩托车“兜风”,结果俩人相遇又相撞。7月26日,该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这两名醉驾者都被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判了缓刑。
2011年12月31日晚8时许,被告人张某酒后心存侥幸,驾驶轿车沿六安市龙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白金汉宫”歌厅附近时,与被告人沈某醉酒后驾驶的摩托车迎面相撞,致沈某及乘坐人杨某受伤。
两人经检测,均达醉酒驾驶标准。法院遂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张某和沈某拘役四个月和拘役三个月,均缓刑一年。夏冬 本报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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