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金陵晚报记者报道 不认识法国奢侈品牌LV,却一不小心抢了只LV皮包,虽只拿走了包里的500元现金,但安徽小伙刘欣还是因此获刑。近日,江宁法院判处刘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二万五千元。
刘欣现年21岁,2011年从安徽老家来到南京打工。今年1月19日晚23时许,在网吧玩了一天的刘欣走出网吧,想到快过年了,在南京打拼一年却一无所获,急于回家时“挣个面子”,刘欣动起了歪脑筋。
在江宁河定桥附近,刘欣盯上了女青年余某,一直尾随她进入了21世纪花园小区。趁余某不注意,刘欣冲上前抢过余某手中的拎包转身就跑。
跑出小区后,刘欣慌慌张张翻出小钱包,取走了钱包里的500元钱,并将包扔在了小区围墙附近。
余某立即报案,警方调集人力设卡拦截,十几分钟之后就将刘欣捉拿归案。在派出所,刘欣承认了自己抢包的事实,并交出了他所抢的500元钱。
然而,余某却称,刘欣抢的现金虽然只有500元,但包里还有一块浪琴手表、一只菲安妮钱包,此外,仅是那只LV拎包就价值8000多元。余某又提供了LV包的购物发票。
最后经相关鉴定机构的鉴定,刘欣抢走的包与包内物品总价达到人民币15990元。刘欣没想到抢了这么烫手的包,其父母也为他找了辩护律师。
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欣认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最后判处其犯抢夺罪,并作出上述判决。得知这一结果,刘欣后悔不已:“我根本不认识LV,哪想到抢了这么贵的包!”
□通讯员 马军 王静
金陵晚报记者 吴聪灵
来源:金陵晚报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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