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张周洲 记者卢斌)7月21日,南京晨报在A09版上报道了南京创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借消防名义,向栖霞区部分公共场所推销“天价”警示牌,这件事引起了南京公安消防局的高度重视,昨天相关部门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追查,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们并没有指定任何一家广告公司为栖霞区内的企业制作警示标语牌,更没有让广告公司代理收取任何的费用。”栖霞区公安消防大队秦年大队长告诉记者,在以往的栖霞区重点单位消防例会和派出所消防例会上,消防大队从没有向企业指定任何一家广告公司来制作警示标语牌,只要符合要求,可以请任何广告公司或者企业制作,自己也可以制作,完全凭自己的意愿去选择。
对于南京创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借消防名义“天价”推销,秦大队长表示,将与这家公司进行约谈,其公司所卖的警示牌的价格是他们公司自己定的,是公司的商业行为,和消防审核、验收等行政审批无关,但是若再借消防名义进行推销,那么就要对这家公司追究法律责任。
秦大队长告诉记者,南京创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借名推销警示牌并不是个案,其实在南京有许多的公司打着消防部门的旗号,向企业推销关于消防的产品,而且价格偏高,从而获得利润,企业出于对消防部门的信任,便购买了。消防部门表示:绝不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消防产品。如有群众发现公司或个人借消防的名义推销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请拨打96119投诉举报,消防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来源:新华报业网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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