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租房签了合同交了钱 入住后房主却换了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27日10:07  北方新报 微博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增大,内蒙古赤峰市房屋租赁市场异常地活跃,但随之而来的以房屋租赁为主要对象的合同诈骗案件也不断增多。近期,赤峰市红山区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丁某报警:2012年5月付某自称在某小区有一处楼房要出租,丁某在谈好租金后与付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了保证金。入住后,原房主找到丁某称房子不是付某的,再找付某时,此人拒不承认收取租金。丁某方才得知上当报付某涉嫌合同诈骗。

  案件特点:

  1、犯罪嫌疑人冒充房主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房屋租赁人的保证金和租金,将其非法占为己有并挥霍。犯罪嫌疑人与租房者一旦达成租房的协议,双方就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之后,犯罪嫌疑人便要租房者交纳一定时间的房租和保证金后,利用租房人搬入租住房的时间差,将房屋又进行多次重复出租,将房屋承租人缴纳的房租费和保证金占为有己并挥霍一空,给房屋的承租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2、犯罪嫌疑人利用房屋承租人想租房,但又想少缴纳中介费的心理实施诈骗。租房人通过中介机构看好房屋后,为减少向中介公司缴纳中介费,私下与犯罪嫌疑人交涉租房事宜,被犯罪嫌疑人以签订合同的形式骗取租住房屋的租金和保证金。

  防范措施:

  1、当事人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审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即房屋的产权是否是房屋出租人所有。以免在缴纳房屋租赁费和保证金后,出现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再次向房屋承租人收取房屋租赁费和保证金,避免上当受骗。

  2、建议当事人在寻找租住的房屋时,要到正规的、经营证件完备的中介公司登记,虽然要缴纳一定的中介费,但在租住房屋时可得到相应的保证,不要为少缴纳中介费而与房屋出租人私下交易,以免被骗后无法追回损失。

  3、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识别能力,对涉嫌利用房屋在短时间内进行多次出租的诈骗犯罪的线索和案件,广大群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公安机关及时依法予以打击。(通讯员戴阳阳)

分享到:

 
  • 新闻北京特大暴雨灾害已致77人遇难
  • 体育刘翔排名退次席 网球李娜首战汉图楚娃
  • 娱乐暮光女承认偷腥 发声明求男友罗伯特原谅
  • 财经财政部:下半年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税收
  • 科技联通称WiFi上网终端不设限
  • 博客实拍天津暴雨(图) 天使妈妈救助传旺声明
  • 读书领袖身高揭秘:金正日只有1米55(组图)
  • 教育调查称69%大学毕业生起薪不到2千元
  • 育儿儿童家具新国标8月起实施 微博关注
  • 健康暴雨洪水健康手册 教你吃对橄榄油
  • 女性天使超模助阵奥运 女星穿大牌不输超模
  • 尚品应对暴雨潜水表求生指南 如何选葡萄酒
  • 星座测试爱情致命软肋 12星座辞职榜
  • 收藏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路到尽头 交易被取缔
  • 神舟九号飞船发射升空
  • 穆巴拉克病重
  • 朝鲜将发射卫星
  • 印尼8.5级地震
  • 中菲舰船在黄岩岛对峙
  • 香港特首选举
  • 2012年全国两会
  • 中国工人苏丹遭劫持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