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据《南方日报》报道,26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鼓励发展“养老院+医院”的新模式作出要求,并提出新建住宅小区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
《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相结合的发展模式。经卫生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养老服务机构可设置医疗机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其收养人员中的参保人员,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广东省将按照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供应。依法依规减免养老服务机构的各项税费,如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
此外,广东省鼓励和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到粤兴办养老机构,并给予其与内地民办养老机构同等扶持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