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7月27日电(记者龙土有)澳门特区政府27日与南光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分配公共服务》批给合同,合同于政府公报刊登后翌日生效,为期25年。
《天然气分配公共服务》是通过分配网,向客户分配及销售天然气,包括直接向客户供应天然气,或经特区预先许可透过储气瓶系统、或其它管道式燃气等技术供气。
根据合同规定,南光公司要在5年内完成覆盖全澳的天然气主干网络,合同生效后9个月内建成路凼部分管网(此管网可配合澳大横琴校区及石排湾公屋落成供气)﹔随后2年完成路凼城区主干管线供气;最后2年铺设完澳门半岛管线并供气。
至于天然气售价,须由特区政府核准,一般情况下每3年检讨一次。根据合同,南光公司只有内部回报率不超过9%才可申请加价,且幅度不能高于申请前一年的通胀;若回报率超过9%则需要减价。
能源发展办公室主任山礼度称,特区政府注重供应天然气的服务质素和安全稳定,与南光签署的合同已订定补偿及处罚机制,包括若1年内导致同一客户3次中断供应天然气,或任一次停止供气时间超过24小时,则需要向客户补偿当月用气费3%,若不履行义务,包括服务质素不达标,则可科处3万至100万澳门元罚款,若1年内罚款累积超过750万澳门元,政府可单方解除合同。
南光天然气公司表示,将初步投资10亿澳门元展开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设于路环的天然气接收减压站预计于今年底正式投入运作,其后天然气分配网管道会辐射性扩展至路氹城区,再逐步推广到澳门其它区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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