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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柱)四川“天价乌木”所有权之争,终于将进入到司法程序(本报7月21日已作报道)。7月26日,在经过长时间咨询、酝酿后,四川彭州村民吴高亮和他姐姐吴高惠以“重大、复杂案件”为名,直接跨级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他们诉请法院依据《物权法》及“先占原则”,判决在自家承包地上发现挖掘的乌木归其所有,同时还增加了一条诉讼请求——镇政府对乌木保管不当,因此将向其索赔1万元。
吴高亮、吴高惠诉讼请求包括:一、确认被告通济镇政府从其承包地中运走并扣押7根乌木的行政行为违法;二、确认7根乌木为原告所有;三、被告立即向二原告返还7根乌木;四、被告赔偿因其不当保管致乌木损毁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0000元;五、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吴高亮解释为何要在诉状中增加一条对通济镇保管乌木不当的起诉理由时说,前不久,他在去看乌木时发现,这个“价值不菲”的物品竟还有小孩爬上去玩耍。他认为,在法院还未宣判乌木归谁所有之前,镇政府不该如此不负责地保管乌木。吴高亮重申,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政府无权在农民承包地上进行强行挖掘。
据此案原告律师张敏称,成都中院已受理此案,并表示让他们7日内等待法院是否受理的消息。“不管胜负怎么样,我都对法律充滿信心!”吴高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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