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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汉中讯 (记者 张松)近日,汉中市勉县、镇巴等地多名群众,因食用野生蘑菇导致食物中毒。汉中市中心医院近期收治了15名患者,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据了解,还有2名患者在送往市中心医院途中死亡。
一家四口中毒妻子儿女三人亡
昨日下午,在汉中市中心医院19楼消化内科住院部病房里,记者见到了镇巴县盐场镇42岁的周作明。据周作明讲,7月19日下午5点多,他和妻子以及18岁的儿子、15岁的女儿,吃了从山上采回来的野生蘑菇。次日上午,他去外边打工,9点多时感觉身体不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他赶紧请假回家,回到家里时,妻子儿女也出现了和他同样的症状,随后他们便请来村上诊所的医生进行输液治疗。
“我们一家人输液两天后,症状都没有减轻,儿子的病情反而加重,我就赶紧让弟弟带着我儿子去镇上救治。儿子到了镇卫生院后,经医生检查发现情况很不好。随后,我和妻子、女儿以及儿子又住进了镇巴县医院。”周作明对记者说,“我们在镇巴县医院住院治疗两天后病情加重,医院派车将我们送往汉中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当车辆行至镇巴县小洋镇时,儿子和女儿不幸死亡。我和妻子被送到市中心医院后,妻子也于26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
山区群众经常食用野生蘑菇
在南郑县城居住的吴淑芳、勉县茶店镇艾叶村15组的冯秀英和关彩琴、勉县武侯镇的冯彩萍、宁强县代家坝镇的王治华等人,也因在近期食用了野生蘑菇导致中毒,在当地医院治疗无效后转入汉中市中心医院救治。记者采访这些食物中毒患者时了解到,生活在山区的人经常上山采集野生蘑菇食用,但以前几乎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
目前,部分中毒患者已脱离生命危险。对于此事,汉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积极救治中毒患者,同时要求各县区、乡镇、村组连夜组织干部逐村逐户,通知村民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专家提醒
误食毒蘑菇后应尽快催吐
本报汉中讯 (记者 张松)针对近期汉中市部分地区群众因食用野生蘑菇造成食物中毒一事,记者采访了汉中市中心医院消化内科有关专家。
汉中市中心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唐玉虎告诉记者,当下正值野生蘑菇生长旺盛时期,由于野生蘑菇与食用蘑菇形态特征差异很小,很容易混淆。谈到以前群众吃野生蘑菇为何很少中毒时,唐玉虎医师称,主要是因为群众采的野蘑菇生长地点不一样,有的野蘑菇长在有毒草木附近,没有毒性的野生蘑菇吸收了有毒草木附近土壤的成分后也会带有毒性。
唐玉虎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也不要到流动商贩处购买,想吃蘑菇要到正规的超市购买。另外,一旦误食了有毒的蘑菇后,应立刻采取催吐措施,以尽量减少毒素地吸收,并及时到医院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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