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按照今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司法部联合发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主体由公安机关变为司法行政机关。为以更人性化的手段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青羊区司法局率先在全市开展探索,昨日下午我市首家社区矫正教育培训机构正式成立。
昨日的开学典礼上,有来自青羊区政府、我市司法行政部门、高等院校专家学者以及2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青羊区司法局向来自高校、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的11名特聘教师发放了聘书。“社区矫正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司法干警、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二是政法部门的相关工作者、教师、律师等专业人员。与此同时,青羊区司法局还组织了由社会学者、退休老干部、在校大学生和矫正对象亲属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青羊区司法局副局长缪军宜介绍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成立的社区矫正教育培训机构包含教育和心理矫正、帮扶救助协调和志愿服务、帮助未成年人三个办公室。“所有年龄层次的社区矫正人员都能在学校里得到培训。”缪军宜介绍说。
本报记者 俸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