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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国务院日前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对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对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级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意见要求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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