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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上交所拟设立风险警示板,对被予以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及其他重大风险公司实行另板交易。上交所昨发布《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开征意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其他情况股票简称前冠以“ST”。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幅限制为1%,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5元人民币的,其涨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美元的,其涨幅限制为0.001美元。风险警示股票跌幅限制5%。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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