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金陵晚报记者报道 市民孙先生在百江液化气站换了一瓶液化气,然而两个月后,他发现经常打不出火来。随后他称了液化气瓶将近23公斤,“一般来说液化气空瓶重17公斤,就是说瓶子里应该还有6公斤左右液化气,为什么用不了,会不会有残渣!”
烧了五分钟火没了
昨天上午金陵晚报记者来到孙先生的家中,他将液化气打开点燃,火较小。灶头中间的火苗一直在跳,一分钟不到,灶头中间的火苗消失了,火越来越小。
孙先生说,“晃一下液化气瓶,灶台的火会变大,但是没一会就又变小了。”说着他晃着液化气瓶,灶头上火变大了,一分钟不到再次变小了。
过了一会,灶头上火苗越变越小,最后完全熄灭了。记者看了一下,从打开灶头到最后火苗消失,总共只有五分钟不到的时间。“这样的火,水都烧不开,更别说炒菜了!”
瓶中还有十多斤气体
随后孙先生带着家里的液化气瓶进行称量,总重量为23.3公斤。
“液化气瓶一般标准重量为17公斤,也就是说现在瓶子里应该还有6公斤多的液化气,但是现在已经要点不着火了,我怀疑是瓶内有废渣。”孙先生说,“平时我就一个人在家,一般14.5公斤的液化气,我可以用四个月。这瓶液化气是我5月中旬刚换过的,按理说,应该能用到9月份,现在才7月下旬,就用不了了。”
发现液化气无法正常使用后,7月24日孙先生找到了百江液化气共青团路上的换气站,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他回忆道,“他们当时说,可以将液化气瓶中的残渣进行称重,以液化气的价格补偿给我。”
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案,孙先生没法接受,“换气站只是简单赔偿,没有任何解释,百江这么大的企业,这样的处理方法,太不把消费者当回事了吧!”
孙先生希望,百江液化气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赔偿。
百江公司:正在协调中
昨天下午,金陵晚报记者联系了百江液化气有限公司的客服部。工作人员赵小姐称,孙先生在7月24日,将液化气瓶带到雨花台区共青团路的换气站,要求免费换一瓶新的液化气。
换气站的工作人员表示要对液化气瓶以及灶具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因正常情况不应出现此现象,但用户拒绝,工作人员还是本着用户至上的原则,表示可按余液重量进行退款。但是孙先生不同意,坚持要免费换一瓶气,并将液化气瓶带走。公司愿意在第三方的协调下继续与用户进行沟通处理。
□金陵晚报记者 肖雪
南京大学实习生 刘娟 报道
来源:金陵晚报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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