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海燕 简工博)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五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受市政府委托,作了 《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201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蒋卓庆在说明中指出,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国家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部核定上海市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89亿元。为支持本市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益性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区县政府资金需求和财力状况,2012年本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89亿元中,市本级安排使用29亿元,转贷有关区政府使用60亿元。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明确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方向,2012年市本级使用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9亿元,将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建设工程和市政建设等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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