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明确见义勇为牺牲者家属将至少获得43万元一次性补助。记者7月27日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根据《意见》,今后我省见义勇为牺牲者抚恤金标准将在目前5万元的基础上大幅提高。
《意见》吸收了我省的好做法
“国家今后将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是个非常好的消息,对于我们做好见义勇为工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牛锦江7月2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
牛锦江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甘肃的见义勇为工作近年来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舟曲泥石流救人集体、天水救人英雄刘晓军等事迹都在全国引起较强反响,2011年年底,7个部委拟定意见时曾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了甘肃等几个省市的做法汇报,可以说意见的出台吸收汇聚了甘肃省近几年的做法和经验。比如,要扩大政府相关部门的参与范围,致残致死者子女优先入托入学,医疗负伤人员先救治后收费,提高对牺牲人员的抚恤金标准等。
“《意见》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入学、就业、住房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实现了对见义勇为人员基本合法权益全方位保护,更具操作性。”牛锦江表示。记者了解到,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助弱的优良传统,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的气氛,《意见》要求各地要积极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扶持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就业;加大对适龄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住房困难等。
牺牲者抚恤金标准将提高
牛锦江说,从分析情况来看,我省多年来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多来自基层群众,因见义勇为行为而致残致死现象时有发生,也由此出现了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尴尬现象,个别获救者漠然于见义勇为者伤残或牺牲的情况被舆论痛骂之后,社会也在期待能够由国家出面对见义勇为者及其家人进行保障、抚恤,了却英雄们的后顾之忧。
牛锦江认为,《意见》明确提出,将大大提高致残致死人员抚恤金标准非常及时和重要,并就各种不同实际情况进行了具体规定。如,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属于因公牺牲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遗属特别补助金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落实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发放,所需资金通过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统筹解决;尚未建立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他表示,按照《意见》,我省见义勇为牺牲者抚恤金标准今后将会明显提高。
见义勇为工作需社会各界支持
有关数据显示,我省自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以来,先后召开5次表彰大会,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145人,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47个,获得省级英雄和先进分子称号的奖励3万元,牺牲人员另追加抚恤金2万元。兰州、天水等9市已成立市级见义勇为协会,武威等5个市州还在筹备中。
“虽然我省目前已有50余个县区已经成立了见义勇为协会,但筹集资金仅在20万-50万元,如按照国家新的补偿标准,将难以支付见义勇为牺牲者的抚恤金,为此,希望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见义勇为工作,在政策、资金、待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建立落实‘三有’制度,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牛锦江表示。
本报首席记者 梁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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