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
公车213辆
继续使用:121辆
拍卖:4辆
按规定处置:88辆
超编
公车22辆
调剂使用: 20辆
报废:2辆
昨日,在黄山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市纪检部门发布了公车治理及车改试点进展。据介绍,经上级审核确认,黄山市超标公车共有2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5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88辆。对这些超标公车,黄山市没有像温州车改那样“一卖了之”,而是根据当地情况,对一般公务用车中的121辆进行纠正处理,另外4辆将进行公开拍卖。
大部分超标车继续使用
对于超标车辆产生的原因,黄山市纪委常委秦学锋称,国家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一般公车排气量1.8升,购车价18万元以内。而原来规定的标准则为排气量2.0升,购车价25万元以内。
因此,在新旧标准衔接中,黄山市大部分一般公车就构成了超标。而且,这部分车辆里,大部分购买超过一定年限、行驶公里数较多,单纯拍卖会造成新的浪费,经上级同意,继续使用。该市纪委党风室称,拟拍卖的4辆超标一般公车已封存,将在8月31日前公开拍卖。
对于88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黄山市纪委党风室称,将按照中央规定进行处置。
超编车调剂到其他单位
据介绍,黄山市对超编制配公车、未经审批配车等现象也进行了治理,目前,超编的22辆公务用车已纠正处理。对其中的20辆做调剂使用处理,2辆因到使用年限,经评估审核进行报废处理。
“有的单位,有用车编制却没公车,工作很不便,我们就将这部分车调剂给急需用车又有编制的单位用。”黄山市纪委党风室相关人员称。此举可使真正需要用车的单位也有车可用,并能节省新购车支出。
黄山市还对违规借车现象进行处理,违规借的3辆公车均退还。 此外,该市对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也进行了严肃查处,去年相继查处多起公车私用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反馈了查处情况。
车改长效机制正待批准
黄山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还到铜陵、温州等地调研公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目前,调研还在进行,并起草和细化了公车改革试点方案,待批准后就可实施。
“纯粹‘发钱’的做法,我们不会搞。”黄山市纪委党风室称,该市公车改革将围绕“源头上杜绝公车腐败、确保基本公务用车、鼓励节约用车”的思路进行。本报记者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