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西7月28日讯(通讯员 龚义铁 向二东)为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近日,湖南省古丈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意见》,对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内容、报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
《意见》规定,今后全县各级各部门外出参加学习考察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一个必须”和“四个严禁”,即必须执行与主管工作有关、与身份相符的公务。严禁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假借公务活动之名行公款旅游消费之实。同时,规定县级领导干部带队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需报县委书记或县长审批后,报县纪委备案;科局长(含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带队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党委部门需报县委副书记审批,政府部门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为把《意见》落到实处,古丈县设立举报电话,县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意见》规定,假借公务活动之名行公款旅游消费之实的,将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稿源:红网]
[作者:龚义铁 向二东]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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