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贤淑
晚报讯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仍为870名。昨天,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本市各区、县应选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590名,各区、县按城乡约每2.4万人分配1名。分配各区、县的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7名。
其他应选名额数为161名,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沪部队应选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1名、机动名额10名。各区、县应选的其他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以保持各区、县代表名额的相对稳定和各区、县间的相对平衡。
各区、县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沪部队在2012年12月20日前选出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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