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郭富收
长途客运司机夜间连续驾驶不能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昨天,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河南商报记者邀请河南省及郑州市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负责人、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客运
夜间连续驾驶
不得超2小时
《意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解读:与以往规定相比,要求更加严格。目前,我省执行的是:驾驶员连续驾驶营运客车超过4小时的,必须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现在《意见》说,夜间两个小时就得休息,而且还要求“创造条件”,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另外,夜间遇暴雨、浓雾等影响安全视距的恶劣天气时,可暂停客运车辆运行。
“司机是不是疲劳驾驶,在监控室内就知道。”郑州交运集团技安部部长程文强介绍,目前,郑州交运集团的几千台车正在逐步安装“驾驶员在线防疲劳驾驶检测系统”。
程文强说,超过4小时车程的长途客车,必须配两个司机,驾车司机一个小时必须按一下“指纹检测器”。
安全
一年3起重大事故,省政府要作书面检查
《意见》:对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级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对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
解读:省级层面对交通安全的责任更大了,预计下一步省里也会出台更详细的实施方案。
信用
违法记录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意见》: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
解读:一旦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对个人来说,将来无论是贷款买房、做生意,还是办理相关保险或应聘一些单位,可能就这一条就卡住了自己。而且,如果交通违法次数超过规定,单位还将考虑对驾驶人解除聘用。
“三超”治理
将推动客货车辆“三超”入刑
《意见》:将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解读:将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安全。
电动车
电动车“国标”将修改
《意见》:修订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国家强制标准,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解读:省电动车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据统计,在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六七成与电动车有关。但是,相关方面的法律规定还需要修改,国家标准早已经被电动车生产企业给联合“突破”,“电动车治理得从源头上做起,从国标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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