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隆回7月28日讯(通讯员 袁鹰)7月27日,从湖南省隆回县农机局传来消息,隆回县重拳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为550万元,全县26个乡镇达到零投诉。
2012年隆回县第一批补贴资金,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等方式确定补贴对象。重点保证插秧机、收割机、拖拉机及加工机械(烤烟、金银花、百合),实行全县一盘棋。
隆回县经省农机局审批具有合格资质的经销商13个。所有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技术参数,同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在抽查中发现经销商以大报多、以小报大、一机双补、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资格,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农机生产企业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将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在购机者所在村部公示不少于7天。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农户购机各村主要负责人、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农机站长必须在核查表签字盖章;各乡(镇)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有关文件签发5个工作日之内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各经销商对所销售的补贴机具的资料信息每月申报2次。并及时兑付发放补贴资金,严格按季向符合政策规定的购机者兑付发放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放补贴资金
隆回县成立了由县政府领导牵头,人大、政协、财政、纪检监察、减负、农机、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每季度联合对上一季度的补贴购置机具进行一次抽查,对补贴额高于5000元的机具,抽查比例不得低于50%,对补贴额低于5000元的机具,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对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
[稿源:红网]
[作者:袁鹰]
[编辑:刘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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