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问:如何看待“豪思事件”,出现此类事件原因是什么?
答:“豪思事件”属于典型的网络言论侵权纠纷事件。随着网络普及,网民、商家法律意识亟待提高。近年来类似事件在国内已出现多起,它反映的是虚拟网络世界如何规范、约束人们言论的共性问题,如何保护人们在网络上的合法权益,这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解决。
问:从法律角度看,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答:双方当事人都有言论表达的自由,但不管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虚拟网络世界里,都应当以不侵害他人正当权利作为前提,比如公民的人格尊严、商家的声誉等。在网络环境下,要追究言论带来的民事责任,首先就要认定其是否有“虚构事实”这一情节,比如虚构的网络言论对商家声誉构成损害,商家就可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在规范网络言论的立法实践方面,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现行直接的法律依据就是《侵权责任法》,此外各地在此类案件审理中,基本都有两个参照,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侵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再一个就是江西省高院出台的《关于网络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两个规定都比较详细。但由于网络侵权纠纷案件为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较多空白和困难,以上法律条文也仍需边实践边完善。
最后,针对这起“豪思事件”,我有两个善意的提醒:第一,大家应明白虚拟世界也有法律规范;第二,商家在做宣传时,要信守承诺不搞虚假宣传。
(本报特约记者朱润胜采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