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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仁平 杨兰云 施凤菁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杨兰云 施凤菁)听完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检察官上的警示教育课,郑某如坐针毡,不久后,她悄悄把挪用的公款退还,并到思明区检察院投案自首。7月24日,思明区检察院已对该案侦查终结。
在案发单位(系统)上警示教育课,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是思明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一个成果。按照该院侦防一体的工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做好预防职务犯罪这篇大文章:分析案发原因,找准监管漏洞,有的放矢提出防范对策,促进案发单位或主管部门加强管理。
2011年以来,该区检察院查办了6起教育系统受贿案和1起挪用公款案。在侦查人员紧锣密鼓地办案时,预防科检察官也没闲着,他们向侦查人员了解案情,走访案发学校,发现一些学校的财务制度存在管钱管物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任期长轮岗少、缺乏监督、廉政教育形式单一等问题。为此,该院向教育部门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得到重视。教育部门在机关和所属学校开展整改活动,排查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对重点岗位人员加强监管;完善财务管理、招投标制度及学校小额工程监督管理办法等,加强内部监督。
为配合教育部门,思明区检察院预防科检察官为该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负责人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郑某是厦门市一职业学院学生处的工作人员,利用发放贫困生助学金的便利,挪用了9.4万元困难补助金。当检察官结合案例给大家算了犯罪与人生的“七笔账”时,她受到极大震撼,最终决定投案自首。
该院检察长李永军说:“上法治课以案说法,检察官要做足宣讲功课,才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检察官要做好预防调研工作,了解行业特点,掌握管理漏洞,分析发案原因,找出犯罪规律,才能使检察建议有针对性。侦防一体化要把预防工作做足做实,才能达到办理一案防范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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