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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登高 薛雁 张建平
河南省郸城县中学生张某一时冲动将同学打伤后,本以为今后再也无法上学了,没想到郸城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对他细心帮扶,让这个“问题少年”重新回到了课堂。
今年初,郸城县某中学八年级学生张某与同学周某发生口角后,竟约上几名好友殴打周某,将其打成轻伤。
该案被移送到郸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官沈劲松发现,坐在面前的张某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15岁孩子,回答问题时局促不安。通过深入了解,沈劲松了解到张某家远离县城,父母常年外出打工,仅张某一个人在县城读书。因为平时缺少家庭管束,加之学校忽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法治教育,张某一旦与人发生争执,不懂克制极易爆发肢体冲突。
沈劲松对张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批评训诫,使他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又重新鼓起生活的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张某痛哭流涕地表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并希望检察官给自己一个重返学校的机会。为确保帮教工作取得实效,郸城县检察院政研室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崔梅又对张某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心理疏导,帮助他正确对待挫折、学会自我调节情绪。
此后,检察官分别约见了张某的父母和老师,告诉家长要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和爱护,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希望老师们今后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最后,张某及父母向周某作出赔偿并赔礼道歉,取得了对方的谅解。郸城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后对张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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