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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浙江7月28日电(记者 范跃红)“省司法厅满意度98.11%、省检察院满意度98.11%……”7月27日上午,作为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与会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首次对浙江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四个部门都获得较高的满意率。这也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连续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及公检法司四机关有关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后,给予的积极评价。
浙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钱中贤在关于跟踪督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中介绍,2010年7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一直采取有力措施督促贯彻落实,当年就召开浙江省各级人大、公检法司四机关动员会,推进《决定》贯彻实施。去年9月又听取审议了浙江省公检法司四机关贯彻落实《决定》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今年又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意见下发以后,公检法司四机关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整改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年来,浙江省公检法司四机关围绕加强法律监督和接受法律监督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着重加强对羁押性强制措施的监督、审判活动监督、证据运用规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监督、司法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法办案数据核查与信息交换等7个方面的制度建设。目前,已起草拟定了13项制度,其中5项已经出台实施,4项正在会签,还有4项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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