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宁站7月29日讯(分站记者 杨坚 通讯员 李中萱) 至7月28日,新宁县人大机关公务用车共开支36.4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1%,该县人大对公务用车的“三定” 制度得到了充分落实。
县级人大常委会因面向基层,联系群众的工作时间多,机关小车使用频率大于一般单位。新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机关小车实行综合管理,既分又合,统分结合,相对固定,在用车人员、油耗和修理费上做好文章。今年来全面实行“三定”制度,严管机关公务用车。
首先人员定到车。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初分用车组,一个常委会副主任带所分管的委室工作人员为一个用车组,确定所用的机关小车。
其次油耗定到人。各用车组全年用油指标定基数,另加用车组人员每人每年按200公升计算,各用车组油耗包干,还实行了“节约有奖,超额不补”的激励机制。
接着修车定金额。年初根据机关小车的新旧,按购车时间定全年修理费,并由办公室对各用车组的小车修理进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旧件回收,从严把好修理结账关。
机关公务用车实行“三定”制度后,油耗降低了,修理费减少了,而机关小车的使用效率明显提高。
[稿源:红网]
[作者:杨坚]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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