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姜乾相 通讯员 岳晔 翟功德 魏其宁 报道 编辑 李阳
本报讯 近日,博山区原山大厦十楼会议厅,响起了纪委委员对区领导的一声质询:“我想请问组织部的周部长,下一步将如何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这声质询,来自山东省首个“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会议。
本次会议上,14名博山区党政班子成员依次上台发言,向区纪委全委会全体成员作述廉报告,言辞恳切,内容翔实。报告涉及述廉制度规定的12个方面的内容,包括个人收入、房产、投资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具体事项,以及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和在婚丧喜庆事宜办理中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
班子成员述廉、纪委委员质询、受询人员答疑后,全体纪委委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实行定量测评,满分100分,共有九个测评项目,每个测评项目都根据“好”“较好”“一般”“差”四个不同等次,确定了具体的分值范围。其中,前八分项合计分值占民主评议总分的60%,最后一项综合评定分值占民主评议总分的40%,两部分内容得分相加,得出民主评议总分。
据悉,对述廉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测评结果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将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对总体评价“差”的票数所占比例在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提醒、质询诫勉或责令纠错,并对本人实施重点监督;对总体评价“差”的票数所占比例在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建议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反映问题集中、突出,涉嫌违纪的,按照党章和案件检查程序办理。
谈及这次述廉,博山区委书记许冰颇有感触。他说:“专题述廉,能在很大程度上克服过去述职述廉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于公,便于监督,利于工作;于己,可明得失,少走弯路。”
“这是一种创新,一种很好的探索。”博山区纪委委员高洁告诉记者,纪委成员由于受同级党委领导,其监督职能会被弱化,这种专题述廉的形式让区领导在全体纪委委员面前表态和承诺,并赋予质询、评议权,强化了纪委全委会的监督权威。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山东省纪委下发《关于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淄博、烟台、莱芜三市试点推行这一形式的专题述廉。“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博山区在全省开了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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