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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草原”上的“安达检察室”
内蒙古陈巴尔虎旗:6个“草原检察室”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草原深处
“草原检察室”的检察官们向牧民了解法律诉求
■2009年6月,陈巴尔虎旗检察院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首家“草原检察室”,担负起向牧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受理案件线索、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预防犯罪等职能。
■“草原检察室”的检察官中既有办案经验丰富的主诉检察官,又有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年轻检察官,充满了激情与活力。
■截至目前,“草原检察室”共发现和挖掘案件线索58件,占陈巴尔虎旗检察院受理案件线索总数的80%以上。依据检察室移送的线索,陈巴尔虎旗检察院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0万元。
一年一度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那达慕”大会(蒙古族一种传统体育活动形式)日前在陈巴尔虎草原如火如荼地举行。参加“那达慕”的牧民巴根那老人找到在那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陈巴尔虎旗“草原检察室”检察官,现场申诉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检察官耐心倾听,仔细询问,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受理了该案,并马上展开了调查。
在陈巴尔虎旗,“草原检察室”已成为草原牧民遇到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时最爱去的地方。
自2009年6月成立至今,“草原检察室”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接受法律咨询、散发蒙汉双语的法治宣传材料、设置举报箱等形式,向广大牧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检察职能,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为民服务的触角一直延伸到草原的最深处。
■应势而生
双语检察官成为主力军
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的陈巴尔虎旗,素有“天堂草原”之称,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牧业旗。全旗总人口5.8787万,蒙古族人口占到了近一半;1.86万平方公里的总面积,草原就占据了85%。这里,蒙古族牧民逐水草而居,在数以千计的“敖特尔”(牧民放牧临时居住的地方)过着流动的生活。
近几年来,国家惠牧政策不断增多。如何维护广大牧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惠牧政策顺利有效地贯彻落实?这成为牧区检察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我们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针对我旗草原面积大、蒙古族牧民较多、居住分散等特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确立了紧紧围绕‘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主题,创新搭建服务牧民群众的平台。”陈巴尔虎旗检察院检察长冯伟卓介绍。
2009年6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稳步推进基层检察工作向乡镇苏木延伸的意见(试行)》精神,经旗委同意,陈巴尔虎旗检察院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首家“草原检察室”,担负起向牧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受理案件线索、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预防犯罪等职能。
3年来,“草原检察室”从1个发展为6个,其中5个为固定场所、对外挂牌,1个为流动检察室,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苏木(乡镇)、嘎查(村)和“敖特尔”,走访牧民,了解社情民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为使“草原检察室”真正发挥检察机关和牧民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陈巴尔虎旗检察院党组从一开始就将检察室干警的人选落在了精通蒙、汉双语的检察官身上。
对于偏远牧区来说,精通蒙、汉双语的检察人才相对短缺,而在陈巴尔虎旗院,每年办理的涉及蒙文蒙语的案件就占到了全院办案总数的40%。
针对这一状况,陈巴尔虎旗检察院一直在想方设法扩大双语检察人员队伍。例如创造条件鼓励精通蒙、汉双语的检察人员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办案资格;拿出一定经费,购进蒙文法律书籍,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为检察人员创造学习和深造的条件;开发或引进蒙文软件,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提高办案速度和质量等。
“草原检察室”成立后,一批业务过硬,精通蒙、汉双语的检察官被充实到检察工作的最前沿。他们在分管副检察长孟和吉日嘎拉的带领下,活跃在陈巴尔虎旗的各苏木、嘎查和“敖特尔”,积极为牧民畅通诉求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有诉必应,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这些检察官中既有办案经验丰富的主诉检察官,又有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年轻检察官,充满了激情与活力。他们通过检务公开,发放蒙、汉两种文字的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牧民群众讲解职务犯罪举报规定等法律知识,让牧民了解“草原检察室”的职能职责。
为加强服务效果,检察官们还印制了蒙语规范文明接待用语手册,并充分运用到日常的检察工作中。“赛拜努(你好)”、“塔拉哈拉(谢谢)”等文明用语,如今已成为检察官常挂嘴边的习惯用语。“一些看似细小的问题,不仅为执法办案带来了方便,也为检察机关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孟和吉日嘎拉说。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充实力量,陈巴尔虎旗检察院还从各苏木聘请了10名特邀检察员,与“草原检察室”的检察官一道,发挥出了宣传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化解矛盾
牧民心中特殊的“安达”
3年来,“草原检察室”检察官的足迹遍布陈巴尔虎大草原,发生在检察室的故事也多得说不完。
申诉人高如哈是陈巴尔虎旗呼和淖尔镇牧民哈达础鲁的女儿。她父亲在牧民巴特尔家打工放羊期间,不慎溺水身亡。事件发生后,牧民巴特尔给付高如哈的母亲1000元现金,作为哈达础鲁的死亡赔偿费。高如哈认为赔偿数额太少,要求巴特尔给付生活费、学费以及相应的精神损失费,于是来到“草原检察室”申诉。
检察官受理此案后,对该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检察官决定以化解矛盾为目的,通过和解的方式定分止争。他们先后6次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经过疏导和劝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草原检察室”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该案最终画上了圆满句号。
一位蒙古族老牧民在“草原检察室”申诉后,检察官的耐心解答解开了他的心结。老人感慨地说:“‘草原检察室’像我们的安达(朋友)一样,我相信它。”由此,“草原检察室”又被当地蒙古族牧民亲切地称为“安达检察室”。
■惩防犯罪
80%以上线索来自检察室
作为基层一线的“草原检察室”,自成立至今,在大力开展检察职能宣传、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已为偏远牧区先后设置了8处举报箱,鼓励牧民群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
2009年10月的一天,位于乌珠尔苏木的“草原检察室”接到一位牧民的举报电话称,自己的一位朋友有经济问题。可当检察官继续询问时,那人却沉默良久后挂断了电话。检察官意识到这位举报人心存顾虑,其朋友可能确实存在问题。
为了深入了解情况,检察官开始不断拨打这位牧民的手机。最终,这位牧民在检察官的耐心劝说下,揭发了其朋友呼某某所犯的罪行。经侦查查明,呼某某利用担任乌珠尔苏木白音乌拉嘎查嘎查达(相当于村主任)的职务之便,侵占2005年扶贫办用于给贫困牧民买羊的扶贫资金1.8万元。此案的成功办理,在各嘎查之间引起强烈反响,有力促进了各基层组织对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
为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案源收集工作,“草原检察室”还建立了案件线索处置制度。
截至目前,“草原检察室”共发现和挖掘案件线索58件,占陈巴尔虎旗检察院受理案件线索总数的80%以上。通过启动案件线索处置制度,转有关单位38件,其余线索转本院后,相关部门介入事故调查9件,初查8件(其中立案7件,6件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和解3件。仅通过检察机关自身办案,就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0万元。
■持续发展
“1+1”巡回模式受到肯定
随着“草原检察室”的不断发展壮大,它的功能和作用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认可。
通过主动争取市检察院和旗委政法委的支持,陈巴尔虎旗检察院成立了由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斯琴任组长,陈巴尔虎旗检察院检察长冯伟卓任副组长,各苏木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等为成员的延伸领导小组,指导和促进“草原检察室”可持续发展。
此外,陈巴尔虎旗检察院还主动向旗人大汇报“草原检察室”工作,接受人大监督。2010年4月,该旗人大专门听取了“草原检察室”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同年6月,该旗部分人大代表到巴彦哈达地区听取了当地苏木领导对“草原检察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草原检察室”的经验做法。
人大代表们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对“草原检察室”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纷纷表示,“草原检察室”将检察触角延伸到草原牧民中间,为全旗新牧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服务。
2010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工作向苏木(社区)延伸专项会议上,陈巴尔虎旗检察院“草原检察室”的主要做法作为典型发言。2010年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调研组对“草原检察室”固定加流动的“1十1”巡回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呈现起步早、地区特色突出、工作扎实、社会效果良好等“四个特点”给予高度赞扬,并确定陈巴尔虎旗检察院为全自治区检察工作向乡镇苏木延伸的联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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