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李妍
中国消费者协会26日再度点名批评“苹果”售后服务存在“霸王条款”。专家表示,就苹果的霸王条款,某些政府部门存在监管懈怠,甚至为企业开脱的现象。(7月29日《东方早报》)有人将对“苹果”霸王条款没地维权的责任,推到了众“果粉”身上,认为“苹果的霸气完全是众多果粉惯出来的。”不过,倘若仔细捋捋国内消费者在各种领域的维权故事就会发现:消费者遭遇的众多维权尴尬,往往并不在于他们没有坚持“用脚投票”的权利,而通常是被公共管理乃至法治保障缺位所桎梏。就像一些地方部门为苹果“霸王条款”开脱一样,当企业成为地方产能的利益所系,保护企业而忽视消费者,就会成为一些地方的经济逻辑。
拿“苹果”维修条款针对不同国家的“双重标准”来说,尽管中消协已出面表达抗议,但由于没有地方法治部门强势介入,苹果依然铁板一块、我行我素。反观同样表达抗议的韩国,在消费者抵制苹果使用翻新机的服务政策后,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要求苹果修改其服务政策,最终说服苹果。
也许,只有公共管理部门与消费者共同发力,消费者才可能找回自己残缺的权利。这一点,应该成为公共管理部门的基本共识。倘若地方公共部门“屁股决定脑袋”,在地方产能至上的准则上,动辄“为企业开脱”,以保护企业为名为GDP护航,甚至有意设置高昂的维权成本为企业撑起保护伞。这种对内“不平等”的权利现状,恐怕只能成为“巨无霸”企业出台“双重标准”的法治借口。如果不能以公共责任消解权利的不平等,恶性循环的维 权状况恐怕就会成为人们永久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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