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线人刘海垠在为两家人说合。
在线人刘海垠的帮助下,被拐卖的妞妞找到了
两个家庭争养妞妞,热心线人又开始“牵针引线”
□首席记者 张志立 实习生 李秀丽 牛静芳 文图
核心提示
汤阴伏道乡的北里于村一名1岁半的幼女,2003年被生母的前夫卖掉,生父母苦寻多年,都无结果。半个月前,本报新闻线人刘海垠得知该消息后,在本报记者及汤阴县公安局宣传科的帮助下,最终找到了与父母失散近10年的女儿妞妞(化名)。日前,妞妞在养父的带领下,来到生父母家认亲。
“找到了,找到了。”日前,本报新闻线人刘海垠激动地给记者打来电话,“今天上午,妞妞(化名)的养父母带着她来到生父母家认亲了。”找到谁了?认什么亲呢?事情还得从1990年一个贵州女子的曲折经历说起。
纠结的身世
小妞妞被生母的前夫“弄丢了”
当年,19岁的贵州女子赵辉被人拐骗至汤阴县后,与该县伏道乡东水磨湾村的王克芳同居生活,先后生下两个女儿。据赵辉说,婚后,她被严密看管起来,并经常遭受王克芳的打骂。1999年冬天,她寻机逃走,被邻村的马八只救起。随后和马八只一起跑到山西打工,在2001年与马八只共同生育一女,取名妞妞。
据民警说,2003年1月,赵辉再次怀孕8个月时,王克芳及家人在山西找到了“外逃”的赵辉和马八只。王克芳强行将赵辉和妞妞一同从山西带回汤阴。回到王家后,赵辉发现妞妞不见了,便追问王克芳妞妞的下落。王克芳说:“孩子死了,找不到了。”
其后,赵辉到汤阴公安局报案称:妞妞被王克芳卖给他人了。马八只也从山西赶回汤阴寻找妞妞,因当时三人关系不明确,案件又涉及汤阴和山西两地,警方未予立案。
而赵辉在产下一儿子后,于2004年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认为赵辉和王克芳婚后虽共同生活多年,也有两女,但婚姻基础较差,且双方长期分居,遂于2006年4月,判决赵辉和王克芳离婚。
线人热心相助
生身父母终于找到失踪9年的妞妞
2006年5月底,赵辉与马八只重新生活在一起后,开始着手寻找他们的女儿妞妞。9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他们走了许多地方,但一直未找到妞妞的下落。直至半个月前,赵辉夫妇几经周折找到本报线人刘海垠,并向他诉说了事情的经过。刘海垠得知此消息后,找到本报记者求助。在汤阴县公安局宣传科科长任海涛的协调下,今年7月3日,汤阴县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
立案后,汤阴警方迅速将王克芳控制起来。经警方查问,王克芳承认将妞妞丢到了新乡的一个路口,并且还带领警方去新乡指认遗弃现场。但经过警方进一步的追查发现,妞妞并未被丢在新乡。
“百分之百没出汤阴!”妞妞的生父马八只十分肯定地说。民警随后持续多日对王克芳进行了盘问,王克芳终于承认自己将妞妞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村的梁某。民警由此顺藤摸瓜发现,梁某买下孩子并没有自己抚养,而是由邻村的一个妹妹抚养。
7月20日,DNA鉴定确定妞妞就是马八只和赵辉的女儿。就这样,经过民警和本报线人刘海垠半个多月马不停蹄的追查,赵辉夫妇终于找到了自己日思夜念的女儿。而王克芳也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警方拘留。
又现新难题
两个家庭争妞妞
如何才能有个圆满的结局?
7月25日,妞妞养父范某在接到警方通知后,瞒着妞妞说是去一个亲戚家看看,实则是带着妞妞前来生父马八只家认亲。在养父范某诉说实情后,妞妞一直哭,表示不接受这个现实,闹得两家人连一顿团圆饭都没有吃成就回去了。
“妞妞已经12岁了,学习很好,又很要强。现在突然又多出一个爸爸、妈妈,让她很难接受。”妞妞的养父范某说,“这两天,妞妞在得知真相后不停地哭,不愿意出去见人。妞妞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了,我们不能把这一结果强加给一个10来岁的孩子,我们应该尊重妞妞的想法。”
“如果马八只夫妇坚持要认女儿,咱们不能不让人家认。但如果他们非要将妞妞带回抚养,我们也养育了这么多年,毕竟跟孩子有深厚的感情了,尤其是孩子的养母,如果一下子没有了女儿,恐怕很难承受。”范某说到这儿有些伤感。
范某提出一个建议:“一个生父,一个养父,两边两个家,孩子愿意到哪里住都行,她生父家里条件不好,谁有钱谁多出,都是妞妞的亲人,我也会继续供妞妞上大学。”
“我们的孩子,我们一定要养。”前天,妞妞的生父母马八只夫妇情绪仍比较激动,虽然自己家条件不好,也会想办法抚养妞妞,不同意双方共同抚养,要让妞妞回到自己家居住。
看到双方僵持不下,民警付占强和记者提出征求一下妞妞的意见。尽管妞妞的养父母答应了,但考虑到妞妞目前的情绪比较波动,为避免提及此事让她再度伤心,记者还是选择离开。
夕阳映红了天际。回程的路上,民警付占强和记者还在讨论:女儿是找回来了,认女儿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也要考虑到女儿的感受,给她一个接受事实的过程,多尊重一下妞妞的意见。妞妞能幸福,不正是天下父母所希望的吗?
“让我再跑几次,多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我想会有一个圆满结局的。”拄着拐杖的本报线人刘海垠再次请缨说,既然两家都很爱妞妞,都很想给妞妞以幸福,此事一定会有一个能令双方家庭和妞妞共同接受的结局。
相关连接
线人刘海垠,家住内黄县楚旺镇金小屯村,是个残疾人,靠吃低保为生。曾因多次给本报提供好的新闻线索,2000年12月,被本报评为“首届大河之友”,受到本报表彰。
前年3月,因给本报提供线索,被监督单位给他送“封口费”2000元,面对这笔相当于他3年零4个月低保金的收入,他毅然将其交给了本报记者,由本报记者转交内黄县纪委处理。本报在2010年3月1日A12版河南聚焦以《新闻线人拒收两千“封口费”》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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