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自然灾害
本报讯(记者刘霞)近期我国部分省份连降大到暴雨,引发了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为做好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7月29日,太原市卫生局转发了卫生部强化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函,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汛期卫生应急值守,及时按规定时限要求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太原市卫生局要求辖区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做好人员、物资、设备等相关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灾害应对能力。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和调整卫生应急响应级别,安排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根据需要及时向医疗卫生机构损毁严重的灾区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设立医疗服务点,全力保障灾区医疗卫生服务正常提供,并做好灾后应急心理援助,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处置、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同时,灾害发生后还要做好灾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对灾区伤病情、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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