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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孙晓伟)一边干着信用社信贷员,一边在外还经营着工程项目,工程项目资金周转不开,就开始琢磨起信用社的钱来,为了弥补资金不足,就把信用社当成“私人银行”,冒用他人名义,将钱贷出来后放进自己口袋。日前,涉嫌挪用资金20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姬某被历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抓获归案。
姬华(化名),36岁,济南人。自1997年起姬华在历城区某信用社工作,期间姬华慢慢开始不满足于现状,开始一边在信用社工作,一边在外自己承包工程单干起来。
自2006年起,由于自己的在外承包的工程经营不善,资金开始周转不过来,面对资金的缺口,姬华想了很多办法。很快一个念头就闪现在脑海之中,想到自己在信用社里承担放贷的职务,正好负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审批,便开始琢磨起来如何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于是姬华便开始假借他人的身份,利用职务之便,自己制作了贷款资料,然后签上名字,通过正常手续将钱贷了出来。
负责侦破案件的历城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民警介绍,姬华当时负责贷款手续的办理,职责就是负责农户贷款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调查,对农户贷款的偿还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然后报审贷委审批,最后信用社审批。“正是这样的职务之便,让姬华能够多次利用他人身份,在当事人未知的情况下,将钱给贷了出来。”
“前前后后,姬华利用同样的手段,先后从信用社里挪用资金20余万元,所有的钱财除了一部分填补自己工程的亏空,其余的都吸毒用了,”办案民警介绍。
2012年5月份,历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很快将涉嫌挪用资金的犯罪嫌疑人姬华抓获归案。根据供述,姬华对于自己涉嫌挪用20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姬华已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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