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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9日讯(见习记者 李榕 王明婧) 7月26日上午,德州市创建双拥模范城总结表彰大会召开。会上,65个先进单位和177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会上,市委办公室等44个单位获“德州市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德州军分区政治部等21个单位获“德州市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称号,展德明等26名同志获“德州市爱国拥军模范”荣誉称号,刘国栋等16名同志获“德州市拥政爱民模范”荣誉称号,给予陈朝银等38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给予张雪梅等52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给予李国强等45名同志通报表彰。
据悉,在今年2月27日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德州市首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并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城”四连冠,7个县(市、区)获“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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