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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9日讯(记者 孙婷婷) 近日,记者从德州市旅行社服务质量消费评议会议上获悉,2012年4月28日至6月12日在全市开展的“德州市旅行社服务质量消费评议”活动,消费者对旅行社满意率是88.43%。
据了解,消费者对全市旅游服务业的总体状况满意。调查数据显示,97.72%的消费者在进行旅游消费前,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2.28%的消费者表示未曾签订合同。德州市旅游局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进行旅游消费时,如果未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旅行社就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规定,将会有最高50万元的罚款处罚。
据介绍,此后,旅游服务行业将分等级评定出“5A”、“4A”、“3A”等级,给消费者提供选择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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