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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秋有 郭小锋
本报讯(通讯员刘秋有 郭小锋)“鹰潭市检察机关注重办理民生类案件,帮助企业查找管理漏洞,执法与服务并重,成效明显。”7月18日,江西省鹰潭市政协委员、余江县政协副主席汪翠薇这样表示。
汪翠薇在走访检察机关时了解到,鹰潭市检察院今年4月成功起诉了一起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2011年4月,福建省一家豆制品厂厂长陈某等3人,在其所生产的腐竹中添加含有甲醛的添加剂“筋药”,被当地质监机关检验为“不合格”后,缴纳了5万元罚款。然而,陈某并未销毁这些不合格产品。为挽回损失,陈某将发霉的腐竹清洗晾晒,更换生产日期、合格证标签后卖到鹰潭,得款11万余元。案发后,鹰潭市检察院对此案高度重视,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陈某等批捕起诉。今年4月16日,陈某等3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获得当地群众肯定。
当地的工程建设,也是鹰潭市检察机关关注的重点。离鹰潭市区16公里的龙虎山是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2005年,鹰潭市政府授权鹰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建设一条连接市区和龙虎山的大道。然而,2006年这条路投入使用后不久,不少群众反映该公路质量差,不少地方坑坑洼洼,是一条“豆腐渣路”。
2009年,鹰潭市检察院接到举报,称该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经理艾某曾收受贿赂。鹰潭市检察院对此立案侦查,查明:艾某确实在受贿上百万元后,将工程交给一些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施工。施工方偷工减料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5万余元,导致该路重新维修,耗资2200多万元。目前,这条路已经修好。
2011年12月,艾某被判处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并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据悉,去年以来,该院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6件55人。
“鹰潭市检察院不就案办案,注重结合办案实情开展调研,聆听企业的心声,帮助涉案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犯罪预防。”汪翠薇表示,2011年,鹰潭市检察机关查办了一家企业的出纳贪污5000余万元、挪用1500余万元的案件,最后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件办结后,鹰潭市检察院检察长罗庆华指示该院办案人员帮助企业查找漏洞。毕竟,一名出纳短短两个月内将企业5000余万元资金转出去进行网上赌博,却不被发现,这说明该企业在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漏洞。今年4月,罗庆华带领部分检察官到该企业调研,之后,又作了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
接下来,罗庆华带领该院调研组深入鹰潭市城区、龙虎山风景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一步开展调研。今年5月,该院出台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等,建立了为企业服务的联系点,制作并发放了“检察官与民营企业家联系卡”,受到企业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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