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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香山 潘强
本报讯(记者朱香山 通讯员潘强)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梅县检察院了解到,该县专项资金预防领导小组成立一年多已对多项投资过亿元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城乡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等资金进行了专项监督,为专项资金穿上了“防护服”。2011年4月,梅县检察院与该县审计局、财政局成立了专项资金预防领导小组,并建立联系协调、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跟踪监督三项机制,对专项资金使用中的重点部门、岗位、人员和环节予以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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