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燕军表示将把2万元慰问金用于公益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杨晓梅、张玲南)经本报率先报道,广州市萝岗区法院五旬法官吴燕军跳江救人的事迹广为传颂,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跳江救人的法官吴燕军记一等功,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也为吴燕军颁发2万元慰问金。吴燕军也成为首位获得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奖的法官。
今年5月24日下午,54岁的吴燕军与女儿途经大元帅府江湾桥附近路段时,忽然听到有人大喊“有人跳江了”,吴燕军这才发现在离江边五六米远的地方有个女子沉浮。
不容片刻思索,吴燕军对女儿说了句“我们来救救她”,便利索地脱去T恤、沙滩裤和运动鞋,纵身跃入水中。凭着良好的水性,吴燕军在岸边群众的帮助下,将落水女子救上了岸。整个救人过程大概有1分多钟。
“你们谁也帮不了我!” 女子伤心大哭。正在这时,一名外籍男子焦急赶来,搂着女子轻拍肩膀安抚她。通过女儿的翻译,吴燕军知道了外籍男子和落水女子是一对夫妻。出于强烈的责任感,吴燕军对他们进行了劝慰,并叮嘱外籍男子:“作为丈夫,作为男人,要对妻子负起责任。”外籍男子紧紧握着吴燕军的手表达感激。
回到单位后,吴燕军对救人一事只字未提。直到父亲节那天,吴燕军的同学从他女儿口中得知了此事后,悄悄给本报打来电话。6月19日,本报记者林静前往萝岗法院采访时,同事们才得悉吴燕军的壮举。
“大家一定都还记得小悦悦事件,它是我们心中永远的痛!”在表彰会上,吴燕军提到“小悦悦事件”,忽然潸然泪下。他说,他曾暗暗发誓,“绝不会让类似悲剧在自己面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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