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锡龙
天气信息原本是公共资源,但由于授权、许可性收费,气象部门走上了 “商途”。移动中层员工透露,气象部门每年从运营商的分成收入有几亿元。除了运营商,中国气象局还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上获得丰厚营收。面对这些丰厚收入,气象部门在“公益”与“商业”之间的角色,开始模糊不清。
一场61年未遇的暴雨,不仅将北京市公共设施的脆弱性暴露无遗,亦将未向全体市民发布短信预警的气象局自身缺乏社会道德责任感的形象,暴露无遗。民众在事后的追踪报道中得知,在21日暴雨预警期间,北京市气象局只定向发送了140万人次短信,绝大多数市民都未接收到异常气象短信预警,这亦是暴雨造成诸多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之一。
气象部门脱去纯公益性的外衣,披上商业化运作的包装,将公共气象资源变成一门赚钱的生意来做,自然会遇到利益与公益之间的冲突。可想而知,北京市气象局所发布的140万人次预警短信,正是其与运营商共同合作分成的商业产品。气象部门向看得见的利益低头,却忽视了短信预警对于广大市民的重要性,而与异常气象或将造成的巨大损失相比,商业短信分成的利润只是蝇头小利罢了。
通过收取授权费、分成收入模式等方法,气象部门与各种媒体合作经营,每年都能从中获利颇丰。这种商业化运营的做法,乃是将公共气象资源有偿化,偏离了公益属性,应该加以规范。气象资源并非不能走商业化道路,但应仅限于提供增值产品,也可以为企业提供定向有偿服务。比如,为空调企业预测夏季气温走势,为建筑行业预测未来一段时间的雨水信息,等等。至于面向大众的基本气象信息和灾害预警信息,就应保持住公益性原则,绝对不能搞商业化收费。
气象部门搞商业化运作,每年都有丰厚收入,这么多钱最后到底都用于何处,也应做严格的账务审计,并向公众披露详细信息。气象部门通过商业合作,出售气象信息获利,可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也符合目前的法规。但是,必须要对其商业运营加以限制,避免其在商业化道路上走得太远,丧失了公共立场。
当然,气象部门从商,本身也可能存在经费不足的原因,不得已才自谋生路。因此,公众在苛责气象部门之时,也要关注其财政支持不足的困境,督促政府加大对气象部门的财政投入,使其不再摇摆于公益性和商业化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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