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任筱
红网长沙县站7月30日讯(分站记者 周游 林畅)“抓抢劫的啊!”7月26日8时20分左右,黄花镇黄花路社区清晨的宁静被一连串喊声打破。
几个在路边吃粉的居民一抬头,只见一个男子背着包从面前飞奔而过,后面好几个人一边追赶,一边喊:“抓抢劫的!抓抢劫的啊!”有人赶忙一把撂下筷子,跟着追了上去。
“几十个人都追上去了!”
跟随着背包男子,大家从黄花路一路追赶到远大路。在远大路上狂奔了100余米后,男子转进了路边的和谐里巷。
黄花路社区服务中心就在和谐里巷中,人群跑过时惊动了社区的巡防队员,听说是抢劫,队员们不及多想,跨上摩托车就和居民们一道追了上去。
“有好几十个人追。”目击者杨女士回忆,当时有人说,“肯定是抢劫的!背着包,还跑得那么快!”
在和谐里巷子狂奔数百米,背包男子走投无路,打算翻越教师公寓的围墙,哪知刚翻过围墙就摔伤了脚,倒在田地里动弹不得。
追赶的人群赶到,将背包男子团团围在中央。一位李姓居民说,追了一路大家都累得够呛,背包男子只顾自己喊疼,也不跟大家说话。
大家群情激奋地开始声讨“抢劫者”,不知道是谁上前打了第一拳,有人跟着动了手。
“莫打了!不是抢劫!是剐了车!”
正在此时,有人挤进人群喊道:“莫打了!他不是抢劫的!是剐了车!”追赶的人群面面相觑,这才知道原来这个狂奔的男子并非抢劫犯。
家住春华镇的卖瓜小贩祖高觉在出门时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会经历这样一个惊险的早晨。
26日早上,他像往常一样,开着电动三轮车从马王堆大市场拖了一车西瓜,准备运回春华镇贩卖,在途经黄花镇黄花路时,他想从相向行驶的两辆汽车中穿过去,由于速度过快,先是蹭到黑色吉普车,接着又蹭到了红色小车。
两辆车上的驾驶员和乘客下来跟他理论,没想到还没说几句,他竟然扔下满车西瓜,挎着一个黑包拔腿就跑。
车上的人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见祖高觉已渐渐跑远,才赶紧追了上去,情急之下有人喊出“抓抢劫的”。
记者在现场看到,从刮擦现场到祖高觉翻墙受伤处,大约有600多米。
“大概是怕赔太多钱,想一跑了之”
幸运的是,祖高觉的伤情并不是太严重。记者了解到,他被当地警方送到了长沙市第八医院,在医院留院观察了一天后就回家了。
他的家人对此忿忿不平,事发后曾找到当地社区讨要说法。社区表示很遗憾,但称社区巡防队员并未动手。
部分参与追赶的居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事不好怎么说,“毕竟人家不是真的抢劫,原本想见义勇为,没想到打错了人。”
也有居民表示,如果祖高觉在剐蹭了车辆后不跑,也不至于有这样的结果。“可能是他怕赔太多钱,所以想一跑了之吧。”
被误认抢劫而挨打可通过法律维权
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治钢表示,祖高觉剐擦了车辆应该承担责任。但此后,小贩因被误认为抢劫而挨打受伤,可以采用法律手段维权。他需提供证据,证明是哪些人动了手。喊抢劫的车主和动手打人的居民都是责任主体。如果小贩无法确定动手的人,也可以起诉围观人群,但操作起来有困难,建议协商解决。
观点碰撞
文影小小:我同情卖西瓜的小贩。车主为了抓人而误导大众,导致小贩被打受伤,应该负主要责任。
绵绵:是小贩逃跑在先,车主在喊抓贼时也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车已经被剐花,还要承担打人的主要责任,车主岂不是也很冤枉?
尹先生:居民们可以追赶抓人,但无权动手打人,幸好伤得不重。
Miss Q:居民也是被误导的,大家齐心追“贼”,也说明当地民风淳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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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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