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实施一周年,长沙县人社局举办专场咨询会,为市民答疑解惑。 寻芳 摄
红网长沙县站7月30日讯(分站记者 寻芳 许建华)什么情况才算工伤?养老保险如何从本地转入市区?7月28日,结合《社会保险法》实施一周年,长沙县人社局在星沙文化广场举办专场咨询会,来自劳动监察、就业培训、医保、工伤等领域的工作人员亲自为市民答疑解惑。
据了解,《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一年以来,全县参保人数进一步增加,目前已达166.6万,较去年同期增加16.2万,增幅比例为9.7%。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增加2.3万人,增幅达20%;工伤保险增加2.8万人,增幅达49.7%;失业保险增加1万人,增幅达21.2%;生育保险增加4.3万人,增幅达49.6%。
与此同时,全县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严格执行《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职工等养老保障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五七工”、“家属工”(统称“城镇小集体职工”),按属地原则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1至6月已为38人办理补缴及退休手续,为379名企业职工办理了正常退休,为881名被征地农民办理了领取养老金手续。另外,今年新增9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居民就近、看病治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5个档次调整到15个档次,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从500元提高到1500元,有效提高居民养老金水平。
长沙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社会保险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与“减震器”的作用日益凸显,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少数企业以合同形式规避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降低社保缴费基数、拒不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险费等现象。下一步将加大宣传与检查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稿源:红网]
[作者:寻芳 许建华]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