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方式、题材及要求
以自治区为主并面向全国,题材不限,尤为鼓励民族题材和当代题材。作品要求体现时代精神,思想进步,内容健康,注重艺术创新和市场效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适应电影、电视剧产业化发展需要。
二、主办、协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主办,各盟市委宣传部、广电局协办。
三、活动时间安排
1、题材征集阶段:2012年7月9日—9月8日;
2、作品评选阶段:2012年9月9日—10月8日;
3、公示、公证、表彰阶段:2012年10月9日—20日。
四、来稿要求
(一)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简历、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二)应征题材应为2000字以上的故事梗概。采用打印稿,简体中文、A4纸、单面打印、装订完整、正文宋体小四号字体、页码页面底端居中,场景名称采用宋体小四号加粗字体。一式两份。
(三)来稿可通过邮寄和当面递送的方式参加评选。来稿封面须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电影题材征集”或“内蒙古自治区电视剧题材征集”字样。
五、来稿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电影电视剧管理处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88号
收 件 人:张国强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电话:0471-6633057,13009521054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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