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读者反映:“太和县一家酒店被评为四星级,政府要给1500万元奖励,这也太多了吧。”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了相关的公示消息。这则消息称,根据太和县政府《关于促进我县房地产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2012年6月5日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兑现安徽晶宫大酒店获“四星级旅游饭店”称号奖励政策,给予1500万元的奖励。(7月28日 中国广播网)
都说中国现在很多地方县级财政困难,但我相信安徽太和县应该不属于此列。引进一个四星级酒店,不但要给招商的人一定的奖励,而且还给予被招进来的商家1500万元的巨奖,这种“生意”让谁碰到,都得羡慕这家晶宫酒店的好运气。可是作为纳税人,相信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这1500万的慷慨经过纳税人同意了吗?这可真不是百八十块钱,这是1500万,对于一个县城来说,这不是个小数目。话说回来,就算是百八十块钱,这钱花出去也得有个程序和说法吧?
安徽太和县作为一个经济并不是太发达的县,在招商引资方面无疑是非常有积极性的,但招商引资积极和招商引资质量好坏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招进来一个四星级酒店,的确能够创造一些就业机会,也能够带动更多的高端消费人群来太和旅游,甚至能间接创造更多的消费机会,但这都是在商家能够盈利而且是能够持久盈利的前提下,才可能实现的,并不是说县政府给了奖励就能吸引来的,所以,作为政府部门,不应该想着用钱来买“投资”,而是想着怎么用软环境建设来吸引投资,可以肯定的是,1500万的奖励肯定不是软环境范畴的,它是很硬的硬件,能给投资当地的客户暂时的甜头,但不能长久。
目前太和方面给出的回应是,根据太和县政府《关于促进我县房地产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2012年6月5日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兑现安徽晶宫大酒店获“四星级旅游饭店”称号奖励政策,给予1500万元奖励。公示时间为2012年7月18日起7天时间(节假日除外),并要求市民如有意见向太和县商务局提出。
这个回应给我们的信息是,这是根据县政府的文件来执行的,是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可是笔者想问一句,制定这个奖励政策的时候,听取过老百姓的建议了吗,经过公示了吗?等到所有的流程都走完了,生米煮成熟饭了,再来听取老百姓意见,再来公示,这样的公示还有什么意思呢?“市民如果有意见向太和县商务局提出”,——提出,能有效果吗?
1500万奖励给酒店是既成事实,县政府的文件不是挡箭牌,文件也是人制定的,既然在制定环节不听纳税人的意见,被曝光了又拿文件说事,这算什么呢?
政府的钱袋子不是少数领导同志们的,怎么花,也得听听纳税人的建议,期待太和方面能在听取民意方面更透明和畅通,如此摆阔的花销,还是少一些为好。(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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