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聂炜昌
章强今年40岁,垫江周嘉镇人,在垫江经营木胶板生意。2008年,因为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章强连遭亏损。
四处借钱碰壁后,章强承诺年底分红或月息3~4分,四处向亲戚、朋友和熟人借款。
月息3~4分,高出银行同期存款利率10余倍。“优厚”的条件让不少人信以为真,纷纷与章强签订借款合同。
借到款后,章强的木胶板厂效益仍未见好转,债务到期也无力偿还。为了取得债权人信任,章强故伎重施,用新借来的款项偿还老的借款。从2008年至案发,章强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225万余元。
2010年6月,章强将木胶板厂低价转让后携款逃跑。章强失踪,10余名债权人纷纷报警。
接到报案后,垫江警方成立专案组,辗转贵州、云南等地调查走访、摸排线索。今年7月,警方得知章强已经秘密潜回垫江,当天便将他抓获归案。
目前,章强因为涉嫌合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提醒,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的就属于高利贷,高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市民在借贷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受骗。(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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