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宁质监 实习生 蒋丹 记者 王亚楠)昨天,江宁质监分局组织辖区7家液化气充装单位为江宁区16万多只民用液化气瓶上了“三责险”。按投保要求,被保钢瓶在充装、运输和使用环节,由于自然灾害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致特种设备故障;坠落或运行过程中突然故障;操作人员的疏忽、过失行为原因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每只钢瓶最多可赔付60万元,其中人员伤亡赔付限额达40万元。是全省开展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首个试点。南京其他城区有望根据江宁区试点情况,决定何时推广。保费由液化气充装单位负担,每只钢瓶每年缴纳3.2元保费,并不需要市民掏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