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彭为 实习生 王典 王象红)即日起至8月31日,省住建厅将对全省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专项排查,有火灾隐患的将限期整改。
昨日,省住建厅发布消息,将对全省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专项排查,检查范围为纳入各地监管范围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特别是在建的地铁工程、人员稠密区的高层建筑、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储存区附近的建筑等危险程度较高的工程。
检查将采取“企业自查、地方普查、市(州)抽查、省厅督查”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隐患,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督促责任单位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并由市(州)挂牌督办,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予以严厉打击。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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