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重庆晨报报道17岁的李杰家住长寿区石堰镇,父母常年在外打工。高中未毕业的他来到了长寿城区,在一家KTV里找了一份工作。不过,才干了一个月左右,李杰就因为工作太累想要辞职,可是,老板却希望李杰能再多干一段时间。“那时候,店里很缺服务员。”李杰说。
随后,他又找老板说辞职的事,可老板还是没同意。“他已经很不耐烦了,让我再等等。”李杰也憋了一肚子的气,回到宿舍换工作服准备上班。
李杰换好衣服出宿舍时,发现宿舍桌上放着一部正在充电的触屏手机。这是同事王磊刚买没多久的新手机。这时,李杰想到,把手机偷走。因为按公司规定,如果员工偷客人、同事或店里的东西,都会被开除。李杰说,他只是想出口气。
四天后,他在大街上遇到了王磊。“他问我是不是拿了他的手机,我死活不承认。”李杰听王磊说视频监控拍下了证据,才承认自己的确偷了手机。随后,李杰被王磊扭送到了派出所。
考虑到该案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李杰又是未成年人,李杰主动退赔了被害人王磊经济损失1200元,同时取得了王磊的谅解,最终,法院对其作出了单处罚金2000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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