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汛期环境污染
本报讯 (记者张晓鹏)7月30日,太原市环保局下发通知,为应对汛期环境安全问题,太原市环保局将随时掌握重点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变化趋势,一旦发现水质异常情况,将立即启动环境应急处置程序。
太原市环保局表示:太原环境监察支队将加大对重金属污染单位、化工及危化品从业单位、污水处理厂、尾矿库、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等重点涉水环境风险防控单位,以及位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借汛期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完善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监测工作方案,及时掌握重点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变化趋势,一旦发现水质异常情况,立即启动环境应急处置程序,实施加密监测,迅速查找原因并及时报告。
太原市环保局强调:对涉及饮用水安全、重金属污染、跨界污染、群体性事件、敏感区域,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另外,对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单位要严肃查处,对因预防工作不到位而造成重特大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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