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新生儿只要在出生后6个月内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就可享受。
6月份,本报曾报道过家住西安未央区的薛先生,一家人的医保由新农合转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没想到刚出生的小孙子却生病了,3万元的医疗费让这一家人陷入到苦恼之中。
据了解,城镇居民医保,关于新生儿参保的政策则是各市自行来制定的,部分市执行的是新生儿只有落户参保后,才可享受居民医保,为了解决从出生到落户参保之间这一空白期,降低个人经济负担,西安市人社局昨日出台政策,从7月1日起,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纳出生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目前,新生儿参保缴费时,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250元;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270元。凡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完参保缴费手续的新生儿,其发生的符合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如果新生儿出生满6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缴费,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如果超过6个月之后跨年度的话,则需要补缴去年的,在补缴时则不享受财政补贴。西安市人社局提醒,新生儿出生后尽快参保,在缴费时需要携带2寸彩照2张,照片为父子或者母子的合照,身份证、户口本和户口本上成员参加医保的证明,到所在社区办理。
本报记者 周艳涛
今年医保缴费享受期延长至明年年底
以前,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往往是当年4月至9月缴费,而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今年,这一政策将有所调整,今年缴费参保的,待遇享受期将延长半年,到明年年底。从2014年起,待遇享受期均按整年计算。
据了解,今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从4月1日至9月30日缴费,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由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调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13年新参保居民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次月起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2013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本报记者 周艳涛
档案在西安市职介托管 即日起可缴养老保险
档案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托管的人员,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开始缴纳年度养老保险,其中,11月1日以后缴费的收取利息,不收滞纳金。
2012年6月30日前,已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新建养老保险关系的托管人员,需要在西安银行办理缴费业务。2012年6月30日以后转入社保关系和新参保的托管人员,2012年申请退休并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则需要到西安市职介中心(西安市建工路28A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二楼社会保险代理窗口)办理。在银行缴费的,按照银行工作时间办理,上午9:00至下午4:00可办理社保缴费业务;在西安市职介中心缴费的,每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4:00办理。
今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今年缴费从40%—100%自行选择,依次分别为 3123.48 元、3904.32 元、4685.16元、5466.00元、6246.84元、7027.68元、7808.64元。缴费档次的选择和退休金的多少有一定关系,一旦选定,年度内不能变更。
本报记者 周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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